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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行动】私自存储贩卖柴油,“定时炸弹”太危险!-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时尚   来源:热点  查看:  评论:0 
- 内容摘要:- 在深入推进“夏季行动”中凉山公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实干实效当好“守夜人”当电诈帮凶,4人被捕最近德昌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发现卢某等人借助网络聊天软件联系诈骗分子通过其了解到
 - 在深入推进“夏季行动”中 - 凉山公安 -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 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 以实干实效当好“守夜人” 
 
 - 德昌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 - 发现卢某等人 - 借助网络聊天软件 - 联系诈骗分子 - 通过其了解到 - 所谓“手机口”业务 - 想从中赚取佣金 
 
 - 在诈骗分子指示下 - 卢某、毛某等4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存储柴油扰乱市场秩序,贩卖情节严重的太危,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定时炸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夏季行动险,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私自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存储柴油行政法规规定的贩卖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太危物品的; -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定时炸弹行政法规规定的夏季行动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私自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